洛潇潇眼珠咕噜一转,突然拉着赵安钻进了附近的一家餐馆,一口气点了十几道美食。
赵安飘然落座,没好气道:“有事需要我帮忙?”
洛潇潇点着小脑袋,双手合十,苦哈哈地说道:“老师,学生想请您写一首诗。”
“为何?”
“因为有块狗皮膏药一直缠着我。”洛潇潇捧着脸儿苦大仇深。
“具体说说。”
赵安来了兴趣,世上还有什么事能难得住洛家的小明珠。
洛潇潇瘪着小嘴,闷闷地说出了大概情况。
原来是关于婚约的,他父亲中平侯,希望她嫁入当地的一个权门,对方是做布匹生意的,但其祖父乃当朝兵部侍郎。
赵安顿时无良大笑:“强强联手,不错啊。你为何不答应?”
“哼!我可是洛家的明珠,岂能嫁给那种家伙!”
洛潇潇如同被踩到了尾巴一样义愤填膺,然后也不知看到了什么,猛然起身坐到了赵安身边,赵安当场愣住,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嘹亮的声音,“潇潇,原来你在这。”
来者是一位伟岸的青年,和赵安相仿年纪,身上有着文气,却显得莫名的凌厉。
他就是中平府的那位侍郎嫡孙,姓贾,名凌云。
贾凌云是一路从中平府追来新城的,近两天刚到。
面对此人的热情,洛潇潇笑得比哭难看,“我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潇潇,我可是给你准备了礼物喔。”
贾凌云直接无视了赵安,献宝般摸出了一根雕琢精美的玉珠钗,它质地晶莹通透,应是极品白灵玉,放在市面上只能用金价来买,不愧是做布匹生意的豪门公子,出手果然阔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