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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知己(31)(2 / 3)

“他们是家属。”

花崇微张着嘴,愣了三秒,懂了,“你是说……他们,是一对?”

“嗯。几年前就在一起了。”

花崇一拍大腿,“我就说!乐乐看沈队那眼神,沈队跟乐乐说话那语气,啧啧啧!”

柳至秦目光有些深,试探着问:“你不觉得奇怪吗?”

“奇什么怪?”花崇剥着毛豆,往嘴里一抛,“我去,小柳哥,你觉得奇怪?”

“我没有。”柳至秦温声说:“我认识沈队很久了,怎么会觉得奇怪。”

“那你还问我?”

“我是担心你觉得奇怪。”

“这有什么?”花崇继续剥毛豆,“喜欢谁是别人的自由。人家沈队乐乐不偷不抢,彼此喜欢而已,又没碍着我们这些旁观者,我们凭什么觉得奇怪?”

这时,油爆小龙虾、蒜香小龙虾、麻辣小龙虾被一起端了上来,花崇一边戴手套一边招呼柳至秦,“来来来,赶紧吃,不够再加。”

大排档的生意越到晚上越好,吃到后面,花崇果然嫌不够,加了两盘才勉强过瘾。

因为第二天有正事,两人谁都没喝酒,也不敢吃到太晚,10点来钟就埋单离开。不过回酒店之前,花崇还打包了两份烤猪蹄。

柳至秦说:“其中一份是给我的吗?”

“是啊。”

“你很喜欢吃猪蹄啊?”

“嗯?”花崇想了想,“一般,看着香,就买来尝尝。”

“我都跟你吃好几回猪蹄了,以前是蹄花汤,现在是烤猪蹄。”

花崇乐了,“还真是。要不这样,回头我买些回去,你来我家里烧?咱们挺久没在家里开伙了。”

“行。”柳至秦按下电梯上行键,微抵着厢门,将花崇让了进去。

花崇斜了他一眼,“绅士小柳哥。”

柳至秦微笑着站在一旁,“为领导服务。”

500块钱的酒店住着果然比几十块钱的招待所舒服,花崇躺上去就睡着了,中途却梦到了牺牲的队友。

半夜,他突然醒来,捂着额头轻轻喘息。

这些年来,重案要案破了一个接一个,但最想找到的谜底却始终在云雾之中。

他坐了一会儿,看向旁边的一张床。

柳至秦正背对着他,睡得很熟。

他看了许久,重新躺下,却再也没能睡着。

?

天亮,市中心从纸醉金迷中走出来,像个充满活力与朝气的少女。

花崇和柳至秦赶到位于城市边缘地带的化工厂家属区,正好碰见林母买菜回家。

“你们又来了。”她笑道:“进来坐吧。”

连日来,很多媒体涌向这破败的家属区,老人不愿意接受采访,已经许久没有出门。这两天记者们见实在捞不到新闻,再加上派出所一直有人盯着,才成群结队地离开。

“我不清楚五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林母说,“不知道为什么当年那么多人来我家骂我和骁飞,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人来采访我。我只知道我的儿子是个好人,他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别人的事。”

花崇将临时买的水果和牛奶放在桌上,听林母倾述了一会儿,顺水推舟地问:“陈婆婆,您还记得林哥的好友傅大成吗?”

“大成啊?当然记得。骁飞当初去地铁站卖书就是为了给他筹款。”林母说着不住叹气,“可惜啊,他俩命都不好。”

花崇又问:“傅大成是不是有个侄子,有事没事就来找林哥玩?”

林母想了许久,浑浊的双眼微亮,“你是说小欢?”

花崇回头,看了柳至秦一眼,柳至秦从容道:“我们听说林哥喜欢小孩子,小欢经常到您家里来吃饭。”

林母笑了,“是的。那孩子可怜,父亲犯了事,在监狱里服刑,母亲也不管他。大成和媳妇把他接过来一起住,供他上学。但他俩忙,有时一日三餐都在厂子里解决,小欢在家顿顿吃面。骁飞见小欢瘦猴儿一个,就招呼到家里来和我们一起吃饭。”

花崇跟拉家常似的说:“上次怎么没听您提起他?”

“老糊涂了。小欢都被他母亲接走多少年了,我啊,健忘,都快记不得这孩子了。”林母摇摇头,“他母亲不喜欢大成一家,小欢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叫傅欢还是傅什么欢?”

“我不知道,记不清了,骁飞和大成都叫他小欢。”林母说:“他喜欢看骁飞写的小说,骁飞工作忙,写得慢了,他还经常催骁飞。”

“林哥待他和附近其他小孩不大一样?”花崇问。

“骁飞和他比较合得来。对了,他刚被大成接来住时,骁飞给他买了台电脑,大成还和骁飞吵一架。”

“买电脑?”柳至秦忙问:“怎么想起送小孩子电脑?”

“骁飞说小欢对那个什么很有天赋,如果家里没台电脑,实在是耽误了孩子。”林母想了想,“电脑不是新的,骁飞好像是跟熟人买的,给我说花了几百块钱,我也没管。”

柳至秦说:“林哥是不是说,小欢很有编程天赋?”

“对对对!”林母说:“你一说我就想起来了。小欢还经常给骁飞演示什么自己做的程序,高兴得很。我看不懂,就老听骁飞夸他。”

柳至秦心里有了数。

林母上了年纪,记心不太好,回忆不出更多有关小欢的细节了,花崇打算等会儿去市局请熟人帮忙查档案,便岔开了话题,叮嘱老人家注意身体,又说林骁飞的书很快就会出版。

林母先是一愣,接着欣慰地落了泪,连声感谢,不停说着“好人有好报”。

花崇安抚她一番,正要离开,忽听她道:“我,我想起一件事。”

柳至秦上前,将老人搀住,“什么事?您慢点说。”

“能出版的是不是《永夜闪耀处》?”林母颤声问。

“对。”

“你们今天如果不来,我可能再也想不起这事。”林母自责道:“如果真的忘了,我以后怎么去见骁飞!”

花崇道:“您别急,慢慢说。”

“骁飞当年病重时,写了一封信,说是将来如果有机会,就交给小欢。”林母说得急,“告,告诉他《永夜闪耀处》已经写完,可惜无法出版……”

花崇与柳至秦对视一眼,都明白这一趟来对了!

“你们等等,我去找找那封信。”林母颤颤巍巍地往里屋走,边走边说:“能出版了,能出版了!”

柳至秦唇角浮起一丝苦笑,轻声叹息。

十几分钟后,林母拿着一个牛皮信封出来,“这,这就是骁飞写给小欢的信。我没有看过,也找不到小欢。《永夜闪耀处》能够出版的话,能不能麻烦你们再帮骁飞一个忙?”

“找到小欢吗?”花崇说。

林母含泪点头,“骁飞走之前还惦记着小欢,说不定这篇小说对小欢来说也很重要。我老了,不中用了,不能为他找到小欢。你们……”

“您放心。”花崇接过信封,“我们一定尽力找到小欢,将这封信交给他。”

?

回到车上,柳至秦手指停在信封的封口处。

那里没有用胶水黏住,五年来却没有人将信拿出来。

“要看吗?”柳至秦问。

“当然得看。”花崇说完补充道:“我们是刑警。”

一封字迹歪扭的信,道出了一段尘封的往事。

收信者叫傅许欢,应当是草稿上那两处丑陋笔迹的主人。

大概是写信之时,林骁飞的状态已经非常糟糕,信写得不长,断断续续的,纸也被揉出褶皱。信的大意是自己患了肺癌,查出来时已是晚期,今生恐怕没有机会再见面,有生之年,一起构想的《永夜闪耀处》也无法出版了……

“不过赶在无力再动笔之前,我已经尽全力完成了它,一个字都没有敷衍。

小欢,谢谢你给我的灵感、建议。毫无疑问,它是我写作十几年以来最好的作品,我为能够写出它感到骄傲、满足。

世事无常,我没想到自己会在这个年纪染病。疾病来得太突然,将我未来的计划全部打乱。

我没有未来了。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些时间,我一定会竭尽所能,让《永夜》出版。因为它不是我一个人的作品,它是我们俩共同完成的。

对不起,小欢,我的日子不多了,不能亲手将《永夜》送给你。

你呢,你还好吗?是不是已经像小时候向我承诺的那样,成为一名厉害的黑客了?

将来你如果看到了这封信,可以向我母亲索要《永夜闪耀处》的所有文本。它属于我,也属于你。如果你有能力让它出版,请在上面附上我们二人的名字。

能认识你,于我来讲,是一件很特别、很高兴的事。

我的小知己,祝你一生快乐、平安。”

?

看完信,花崇半天说不出话,柳至秦从头到尾再看一遍,轻声道:“他……没有提到被诬陷的事,一个字都没有说。”

“这篇小说给予他的是骄傲与自豪,外界泼的脏水无法让他动摇半分。他连些许自怜自伤自哀都没有。”花崇微扬起脸,低喃道:“林骁飞,原来是这样一个人。”

“我们大概都理解错了。”柳至秦说:“我们都以为他是网络暴力的牺牲品,但他自己,似乎不是这样想的。”

“网络暴力让他遍体鳞伤,他却没有被打倒。他还在坚持写作,坚持治疗,直到癌症夺走了他的生命。”花崇嗓音低沉,“如果他没有患病……”

“那他不可能倒下。”柳至秦捏紧手指,“他会竭尽全力,争取让《永夜闪耀处》出版,捍卫这篇令他骄傲的小说。花队,你还记得那个偷拍的视频里,易琳琅团队一名成员说的话吗?”

“记得。”花崇道:“他们说他这样的人,都很顽强。”

“无耻的风凉话。”柳至秦说:“但实际上,他确实比我们所有人想象的,还要顽强。”

“坦白说,我曾经想过,如果他没有患病,会不会因为承受不住外界的咒骂,选择自杀——就像易琳琅一样。”花崇用力吸了一口气,“我低估了他。”

柳至秦看着前方,“我们低估了一个平凡人,在面对苦难时的胸怀与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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