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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红颜(24)(2 / 5)

“花队,我认为这两起案子可以并案。”

花崇抬起眼。

“凶手杀人的手法没有改变,但‘他’的心理明显在‘进步’。”柳至秦说:“我们假设唐苏是第一个被害人,‘他’杀死唐苏时尚不熟练,做不到一击毙命,其间与唐苏发生了扭打,这才导致唐苏面部的大量钝击伤和身体上的抵抗伤,之后‘他’不得不以毁掉唐苏十个指头的方式避免暴露自己的dna。面对徐玉娇时,‘他’有了经验,可能花了更长时间做准备,不再像第一次那样紧张,从后方发动攻击,迅速制服了徐玉娇。”

花崇默然点头,踱了几步后道:“在唐苏一案里,‘他’在作案后将唐苏埋在荒郊野岭,并拿走了唐苏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这是为了拖延唐苏被发现的时间。‘他’杀害唐苏的时候,考古队的发掘工作还未开始。也就是说,那里荒无人烟,唐苏被发现的几率很小。而就算后来唐苏被发现,身边没有证明身份的东西,面部已经被毁,十指也没有,查不了指纹,比对dna也需要一定时间。‘他’在尽一切可能阻碍我们查案。到徐玉娇这边就不一样了,‘他’没有处理徐玉娇的尸体,把身份证和银行卡也留在了案发现场,拿走的仅有包和手机。‘他’胆子大了,知道自己做得万无一失,所以不怕我们查。”

“‘他’甚至敢在尸体上留下具有仪式感的创伤。”柳至秦思索道:“也许在杀害唐苏时,‘他’就想这么做了,但‘他’太紧张,生怕被人发现,只得在确认唐苏已死后,匆忙挖坑掩埋。”

花崇蹙眉:“挖眼捅耳砍脚到底寓意什么?”

“我暂时猜不出来。”柳至秦摇头,“不过花队,如果我们刚才的假设全部成立,那么如果不尽快抓到凶手,可能很快会出现新的被害人。犯罪会令人上瘾,尤其是对这种喜欢在受害人身上留下仪式感创伤的凶手来说。”

花崇目光一顿。

“‘他’恨像唐苏、徐玉娇那样的人,她们出生就有的东西于‘他’来讲却是拼了命才能拿到,或者即便拼了命,也拿不到。”柳至秦声线一凉,“唐苏与徐玉娇只是普通网友,互不认识,但凶手认得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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