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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崇问:“哪里奇怪?”

“我们现在已经把他当做凶手在查,但凶手显然比他还要细心。”陈争转着打火机,看上去有点懒,“凶手在有限的时间里将凶案现场清理得堪称完美,而这个‘王闯’却在相对充裕的时间里没能料理好自己的房子。他居然留下了一根头发,这种错误不该出现在他身上。还有,他为什么会在宠物店留下自己的真实住址?这不是给自己挖坑吗?”

“这两个问题我也思考过,乍一看的确十分矛盾,但仔细想其实并无有悖逻辑的地方。”

“是吗?那你给我分析一下。”

“郑奇在新北村的居所、何逸桃的花店,这两个地方作为凶案现场,是一定会被查的,或早或晚而已。因此,凶手必须仔细,任何细节都不能放过,否则就会给我们留下线索。”花崇沉稳地说:“但在凶手的认知里,他自己、他的租房被查的可能性却微乎其微。他认为自己在杀人时做得天衣无缝,在心理上放松是很正常的事。”

陈争摸着下巴,示意花崇继续。

“实际上,除了那一根德牧幼犬的毛发,他的确做得天衣无缝。如果没有那根毛发,我们不可能找到商贸村。”花崇说:“换言之,只要凶手没有在现场留下破绽,他就一定是安全的。他留虚假电话、身份证是出于本能,可能已经习惯了。但现实生活里需要留家庭住址的时候并不多,也许他下意识就写下了真实的地址,写完发现不对劲,想改,但改的话,会更加可疑。这一点也可以解释他为什么在明知自己的租屋不会被查的前提下,还花功夫做扫除——他想到了这一隐患,又觉得这一隐患算不上什么,于是收拾一番了事。”

片刻,陈争点点头,“也对。如果不是尸检时找到了一根德牧幼犬的毛发,而你又正好对花鸟鱼宠市场比较熟悉,我们根本查不到他的租房去。但现在还有一个难点,这根毛发只能确定来自一条德牧,不能确定来自哪一条德牧,证据链不完整。而凶手又没有在现场留下别的证据,就算我们靠dna等信息找到了他,也很难给他定罪。”

“那个……”李训迟疑道:“花队不是说德牧是吃了内脏患病的吗?死者的心脏丢了……”

花崇目光一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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