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赵学宁来说,用尼德兰东印度公司的尸体换取自己在整个香料海域的绝对霸权,属于一鱼两吃的成功行动。
一方面通过联合英国人,从英国人手上获取利益,一方面又通过震慑地方势力,获得地方势力的投献。
兰芳进一步发展的限制通过这一次的军事、商业行动已经基本扫除,外部威胁和内部威胁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那么接下来,就是整顿内务、对外扩张了。
内务的整顿比较复杂,真要搞起来,没个十年八年是理不顺的。
赵学宁不可能专门用十年八年的时间来整顿内务,所以,他决定先把最重要的事情完成,剩下来的诸多事宜,就交给整个内政团队去缓缓处理。
这个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税收体系。
一个国家若要运转,就需要钱,钱分成内部来源和外部来源,其中税收则是内部来源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税收,甭管这个国家能从战争和外贸中获得多少收益,都很难维持下去。
所以赵学宁建国之初所专注的头一部法典,就是兰芳共和国的《税收管理法》。
农业税,商业税,工业税,渔业税等等,一系列针对相关行业的税收法则和税收条例是赵学宁和麾下团队首要关注的目标,甚至于兰芳的宪法和刑法都没有税收管理法颁布的快。
赵学宁也火速要求财政总长唐文山在财政部内设下针对税收管理的税务总署,安排一批由兰芳公司元老和退役士兵组成的精干队伍成为最初的税务专员,专门负责起税务征收的工作。
当然了,因为较为成功、成熟的政权组织架构,至少在兰芳共和国直接管理的区域之内,税收都不是问题。
以农庄为基层单位构建起来的兰芳行政区,想要完成税收工作,是一件比较简单的事情,大家都承认兰芳的统治,接受兰芳的武力庇护,所以对于税收这个事情还是比较积极的,税务专员们只要前往当地,就能很顺利地开展税务工作。
这是从兰芳公司时期就积累下来的优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