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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出门办事(2 / 4)

哎,也好,我还从来没有给人写过信呢!

想到这里,高淑芳莫名的兴奋起来。

她立刻找到她二哥,因为她知道之前二哥买了专门写信的纸回来。

问二哥要了两页纸,高淑芳就坐在桌子前神情认真的写起信来。

高明程知道她是要给邓婉婉写信,也挺支持的,至于邓婉婉现在居住的地址,他上回打电话时,也问清楚了。

首都是一个遍地都是黄金的地方,有眼光和有才华的人,都将在这里腾飞。

高淑芳在写信时,突然间发现自己遇到问题了。

原本她以为自己每天都在学习,每天都在进步,连最新的时局新闻,都能够和顾客说上几句,拉进彼此的关系。

但她在写信时,却发现自己经常词不达意,并且时不时就会出现错别字。

写了错别字后,她下意识将之涂黑,然后再重新写。

但这样一来,她发现一页纸上,竟然有很多地方都被涂黑了,并且字迹略潦草。

“哎,怎么会这样?”高淑芳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信,傻眼了。

她实在是没脸把这样的信寄出去,于是只好又问二哥要了一些信纸。

她开始重新眷写,这一次,她的字迹更工整,且也没有明显的错别字了。

一连看了三遍,她颇为满意,觉得这回总没有问题了。

但就要把信纸折好时,她想了想,决定把信给二哥看一遍。

高明程没马上去接那信,而是说道:“你写给邓婉婉的信,给我看什么?”

“我……我想让你给我看看,是不是还有哪里写的不好?”高淑芳有几分紧张的说道。

这是她人生中写的第一封信,同时这封信可是寄往首都的!

这让她的内心有一股压力,想要竭尽全力的去做好。

高明程看了她一眼,这才把信接了过去,展开一看,只是还没有看几行字,他就发现病句了。

不过他没有吭声,而是继续看下去,等都看完了,他才拿起一支笔,开始就在信上给高淑芳修改病句,他一边修改,一边解释为什么这样写是错的,又圈出几个高淑芳没有察觉到的错别字出来。

高明程毕竟不是专门的老师,且自身的学识也有限,他之前教许多美和高淑芳时,都是让她们自己多看、多写,想通过这种方式,慢慢的累积知识,提高文化水平。

但他没有让她们写过文章,如今这写信就如写一篇文章,瞬间暴露了很多缺点。

于是高明程回过头去看许多美,说道:“要不,你也给邓婉婉写封信?”

他想以此来检测一下许多美的文章水平。

许多美看出他的意图,也有些动心,于是点头同意了。

当天晚上,许多美也给邓婉婉写了一封信,写好后,就交给高明程修改,然后再眷写一遍,这样一来,这封信的水平,不说有多高,至少是没有明显的缺点了。

第二天时,高淑芳拿着两封信去了邮局,买了信封和邮票,因为信纸轻薄,且收件人都是邓婉婉,高淑芳就把两封信都放进同一个信封里,哈,这样就可以省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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